去年,中華環保聯合會共開展8起環境公益訴訟,法院均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未予立案。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說,尤其令他們感到意外和不解的是,原本對環境公益訴訟持開放態度的部分環保法庭在新《民事訴訟法》出台後也開始拒絕受理公益訴訟,如中華環保聯合會訴海南羅牛山養殖基地企業污染紅樹林公益訴訟案。此外,部分法院對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的公益製冰機出租訴訟既不受理,也不下發書面的不予立案通知,甚至個別法院在不出具任何意見的情況下將遞交的訴狀原樣寄回。(3月1日《京華時報》)
  2013年環境公益訴訟“有法難依”,根源竟然出在某些法院身上,中華環保聯合會共開展8起環境公益訴訟,法院均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未予立案,甚至還出現了租辦公室不理不睬的現象,令人無語。
  錶面上看,法院似乎言之鑿鑿——你中華環保聯合會作為原告主體不適格,我法院憑什麼為你立案。可是,這不對呀,去年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中,中華環保聯合會曾因為被指定為環境公益訴訟的唯一主體而引起輿論反彈,但沒想到這“唯一新竹房屋適格”的主體亦被指不適格。非但如此,部分法院對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的公益訴訟既不受理,也不下發書面的不予立案通知,甚至個別法院在不出具任何意見的情況下將遞交的訴狀原樣寄回,讓人難免產生懷疑——法院怎可如此“賴皮”?
  我國的環境形勢異常嚴峻,要想保護好環境,自然離不開法律這道強有力的保護屏障。某些法院如此對待環境公益訴訟,一者暴露出某些法院人高於法。也許某些基層法院有自己的難言之隱,他們受到了來自地方公權的壓力,不得不將環境公益訴訟的狀子給壓下來,任你中華環保聯合會再怎麼折騰,我就是不升帳理事。二者暴露出某些法院的官僚做派。在某些法官的眼裡,我的一畝三分地我做主,說不受理就不受理、說不能立案就不能立案,別再在我這兒磨蹭與磨嘰了,完全不顧及中央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的政令。三者暴露出環境公益訴訟是“一個人在戰鬥”,還沒有得到地方公權部門的強力支持。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msata的環境公益訴訟,完全是出於對環境的保護,出於對子孫後代千秋大業的呵護,這與公權部門的執政為民理念完全吻合,而某些地方公權部門對環境公益訴訟很不熱心,冷眼甚至刁難中華環保聯合會。
  環境保護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新一屆中央領導極為重視,但到了地方上,不少公權部門是口惠而實不至,“高度重視”之下讓環境事件頻發、高發,嚴重損害ssd固態硬碟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嚴重妨礙了社會和諧。法律是環境的保護神,法院面對環境公益訴訟不可怠慢,應抱著對法律的敬畏和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努力去除思想中的雜質,多受理快宣判,讓環境公益訴訟不再“行路難”,努力形成環境保護的高壓態勢。
  文/錢桂林  (原標題:環境公益訴訟何以“行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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