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學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平等(子曰文化 曹雅欣)
  (一)社會平等
  我們今天在強調要構建一個平等的社會,而這樣的追求,從兩千多年前的中國就開始了:
  中國的儒家,目睹了道義失衡的禮崩樂壞,於是提出“天下大同”的設想,期望人們能生活在一個大道為公、不生是非的大同社會;中國的道家,感受著欲望無度的邦國紛爭,於是提出“小國寡民”的想法,盼望人們能生活在一個朴素安寧、不受干擾的清靜社會;中國的法家,憂慮著權貴橫行的法外特權,於是提出“刑無等級”的制度,呼籲人們能生活在一個刑罰統一、法度嚴明的秩序社會;中國的墨家,不滿於弱肉強食的爭霸交戰,於是提出“兼愛非攻”的主張,渴望人們能生活在一個愛無等差、戰無不義的和平社會。
  中國文化里各家的思想者,他們以不同的表達,傳達著對於實現社會平等、社會和諧、社會美好的同樣期待。雖然從每個人的客觀條件上來講,人註定是生而不平等的,但他們希望在人的生存中,社會能給予民眾以相對平等的生存空間,可以讓所有人不論是貧是富都安居樂業、讓所有人無論是強是弱都不受欺凌。
  正因為人們生而不平等,所以才格外要求社會的平等,來彌合先天的差異、來均衡各方的不對等。
  平等,首先意味著人心的平和:法無特權,人們的生活中杜絕了欺男霸女、投訴無門之事,才能安然度日,所以社會總在呼籲著“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律平等;機會均等,人們的努力能夠進階有序、公共的資源不再權貴壟斷,社會才能健康運轉、正常流動,機會平等的秩序消除著怨聲載道的仇視。
  社會平等才能帶來心態平和、生活平靜,對於這一點,唐朝韓愈體會得非常深刻,他作文說:“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人之於言也亦然,由不得已者而後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凡出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他首先論述了一個物理道理,當物體處於不平靜時才會發出聲音,比如草木由風拂動發出聲響、水面由風吹動發出聲音……而人的語言也是如此,迫不得已才出言發泄,或歌或哭,但凡有言,都是因為內心不平!所以,如果要平息人言鼎沸、如果要人們心平氣和,就要實現社會環境的大平等,才能塑造心理環境的平和。
  平等,而後帶來了社會的平穩。儒家經典《大學》里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是中國人理想的社會生活,最後要達成的最高目標是“平天下”——要平定天下、要天下太平,就包括了要人人平等、要社會平穩,平定天下的目的便是為了“天下平”。而平等的社會生存環境為人們塑造出的心態平和、生活平靜,促使著人們的各安其分、各行其道,保證著社會的穩定泰平、四海升平。對此,孔子曾經十分嚴肅地教育弟子說:“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邦國社會,不怕貧窮卻怕分配不均,不怕人少卻怕人心不安,如果均等,人人都不覺得自己擁有得少,如果和諧,家國也就不擔心人少,如果安定,這個社會就不會有傾覆之災。孔子此言,實在是道破了此後歷代王朝更迭、民心思變的根源。貧富差距、待遇差異、等級差別的嚴重分化,促使了社會的不平穩發生。
  所以唐代著名的史學家吳兢,在分析總結了大量興亡之道、穿越過如許歷史煙雲迷障之後,留給中國文化一句平淡而直白的朴素道理,他說:“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而宋代史學家司馬光也以淡然口吻隱喻著人間至理,他說:“平而後清,清而後明。”社會平等,彰顯治國之道,社會平等,成就清明太平。
  (二)人格平等
  社會平等,這是對每個人生存權利、每個人生活狀態的保障,是一種制度上的追求。而具體到我們每個人的個體精神,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強調的更是一種人格上的平等、尊嚴上的平等。
  人格平等,源於彼此的尊重,就像《簡愛》中那句響徹世界的吶喊,簡·愛說:“你以為,因為我窮、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沒有靈魂沒有心嗎?你想錯了!我的靈魂跟你的一樣,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樣!……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說話,就像兩個人都經過了墳墓,我們站在上帝腳跟前,是平等的——因為我們是平等的!”能認同自己與他人的人格平等,不因身份地位差異而拜高踩低,是一種修養的體現,更是一種自信力的考驗,能以平等姿態交流、以平常心去品評人的格調與心性。
  在中國曆史上,有一段人格平等的交游,堅固勝似青山,美麗勝過音樂。那是在春秋時期,有一位著名的音樂家叫伯牙,他官任晉國的上大夫,被人稱作“琴仙”。一天,他坐在漢陽江邊獨自彈琴,忽見一位砍柴而歸的樵夫正站立在旁聽琴,神態十分專註,似能聽懂琴意,自稱名叫鐘子期。伯牙起初心存質疑,難道一個村野樵夫也懂得士大夫的琴聲嗎?於是想試奏幾曲,便隨手彈奏出心中的巍峨高山之景,鐘子期聽後描述說“巍巍乎志在高山”,伯牙驚訝之餘,又彈奏起滔滔流水之意,而鐘子期聽後回答說“洋洋乎志在流水”,伯牙這下喜出望外,他說,你真是我的知音啊!——知其音,解其意,從此,“知音”一詞便從音樂術語中脫穎而出,泛化成了知己、知心人的代名詞。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之後,他們相約來日再於此處彈琴、聽琴。但是當伯牙如約再來的時候,鐘子期側耳傾聽的身形已經化作一抔黃土、與世長辭了。伯牙痛失知音,他在子期的墳前最後撫琴一曲,而後把琴摔斷,立誓知音既去,此後再不彈琴。這便是古琴藝術中“伯牙摔琴謝知音”的故事。
  這個分別記載於《呂氏春秋》《荀子》《列子》等典籍中的故事,故事中兩個萍水相逢而意氣相投的人,以七弦為橋梁、以音樂為寄托、以青山為風骨、以綠水為憑證,彰顯著一份不關乎社會地位、只關乎心靈地位的平等相交、貴重相知。士大夫的琴音,只為樵夫才迴響山間;鐘子期的腳步,只為伯牙才駐足岸邊。
  是對人格平等的維護,才沒有阻止伯牙以高高在上的身份對話一位民間路人;是對人格平等的認同,才沒有使鐘子期畏懼以一擔柴木對唱一具古琴。其實,在觸及心性的人際交往中,社會身份,常常比不過文化身份的重要。
  中國傳統社會,對於倫理綱常的規範十分講究,所以看起來似乎處處都是對不平等地位的維護。其實,中國文化很早就在強調人格上的平等了,甚至為了追求平等,認為連性命都是可以放棄的。《禮記》里就有這樣一段記錄:春秋時期,齊國饑荒,餓殍遍野,一位叫做黔敖的富翁,本想發放糧食賑災,可是在饑民來領糧的時候,他以輕蔑的語氣吆喝說“嗟,來食!”於是饑民感覺蒙受了巨大羞辱,寧可餓死也不肯再領受糧食。這就是“嗟來之食”這個詞的由來,表示帶有侮辱性的施捨,而在中國文化里,也逐漸強化著“廉者不受嗟來之食”的傲骨。
  傲骨常存於內、內在鐵骨錚錚,傲氣不形於外、外不盛氣凌人,這種人格的培養、這種修養的強調,正是為了能夠超越社會條件限制、而達到彼此人品格調上的平等。
  所以中國文化才會講“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上至天子、下到平民,都要把修養自身當做人生之本,無一例外,無有特例——而這種無人能免的一視同仁,正是一種對人生要求的平等準則。品評你我,就看彼此修身的成就;修身過後,便能成就人格平等的生命。
  (三)眾生平等
  對“平等”這個概念論述最多的,首推佛家。而且中國佛學里強調的“平等”,早已超越了世俗概念,甚至超乎物種的限制,叫做“眾生平等”。眾生,包括“有情眾生”,也就是有感情的生命體,比如人類和動物;眾生,也包括“無情眾生”,也就是植物、微生物乃至山川石礦等沒有情識的物體。大乘佛法說眾生平等,是認為一切事物都會受輪迴之苦,也都能具有佛性,“一切眾生皆可成佛”,所以“視眾生無有差別”。
  佛教在中國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在中國文化界影響力最為廣泛的中土禪宗,以禪宗的觀點看,佛性就是自我的覺悟,眾生都能成佛,就是眾生都有機緣參禪悟道、升華自我,如果能夠破除迷惑內心的種種執著、能夠了悟解脫心靈桎梏的真理,那就是一種立地成佛了。中國文人之所以推崇禪宗的理論,是因為禪宗的人間化與簡易化,使它不再執著於儀規、不再像宗教,而成為了中國人的一種智慧參照、一種哲學道理,成為了“禪學”而非僅是“禪宗”。
  在禪學的思想指導下,“眾生平等”的理論也推衍到了社會生活中,演化成一種德性標尺。如果認同眾生的地位平等,就該盡可能維護每一個物種生存共處的權利;如果承認眾生的法性平等,就該儘量地遵從每一樣事物自然而然的狀態。人類對於萬物,不該以霸占之心、掠奪之心去強求和破壞;人類之於世界,該是以平等之心、善念之心去尊敬和平視。
  這就像道家以平等心說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上天沒有偏愛私心,把世間萬物都看作是草扎成的狗一樣,在天地蒼穹的懷抱中,萬事萬物都經歷著平等的存在與平等的消亡,都遵從著平等的規律法則和平等的因果循環。在大自然的眼中,“萬物並作,吾以觀復”,萬物都是平等地生髮衰落、平等地循環往複。
  而宋代理學家張載提出的“民,吾同胞;物,吾與也”,說人民與我都是同胞、萬物與我都是同類,這種“民胞物與”的觀點,也是儒家代表人物從側面顯示出的一種眾生平等觀。
  在“眾生平等”的禪學感悟和哲學思索下,也許我們與他物有著境遇差別,但是沒有優劣差別,不該以輕蔑之心傲視天地;也許我們與他人有著境地差別,但是沒有等級差別,不該以輕慢之態目空一切。懷有慈悲心性,就是能對他人他物的苦樂以平等心去感同身受。
  在中國文化里,對於平等的呼喚,有社會宏觀層面的制度平等,有個人實際層面的人格平等,更有生命自然層面的眾生平等。所以國學會對家國說“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會對社會說“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會對個人說“居心平,然後可歷世路之險”;會對官場說“臨官莫如平”;更對世間道理說“持心如衡,以理為平”。在這樣的文化承襲中,讓我們在今朝期待,正理平治,承平盛世。(文/曹雅欣 書法/張瑞齡)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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